2024年9月21日 星期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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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保障房分配办法已提交审议
来源:福州晚报发布时间:2012年08月10日作者:
保障房分配办法已提交审议家庭财产成准入条件


  据悉,由于新的配租配售办法没有出台,榕保障房的配租配售已经停了一年多,不少市民正在等待办法的出台。昨日,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,日前,福州市已完成《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和管理工作的意见》、《公共租赁住房暂行办法》的起草及《廉租住房管理办法》、《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》的修订,正式提请市政府审议。

  福州将通过制度建设、机制创新,立足长远抓管理,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管理制度,确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主要措施是:一是动态调整和公布住房和收入准入标准,并将申请人家庭财产纳入准入条件。二是强化配租配售审核,建立“逐级审核、阳光操作、广泛监督、能进能出”的机制,完善街(镇)调查初审和公示、区级复审、市级复核认定的“三级审核、两级公示”流程。

  此外,福州此次修订的两个办法,将明晰各部门职责,实行房产交易登记、民政、公安、工商、税务、社保、金融、住房公积金等多部门联合审核把关,严格准入管理;加强动态监管,健全完善退出机制,采取“一年申报、三年复核”办法,适时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清退;综合运用行政、经济、司法手段,及时纠正违规使用问题,严肃查处骗租骗购行为。